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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2018年教学科研人员补充计划
一、学院简介


文学院设有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下设11个二级学科博士授权点、13个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学院现有1个教育部“111计划”基地,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语言文化实验教学中心,2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陕西师范大学语言资源开发研究中心和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1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陕西文化资源开发协同创新中心)。


在2017年9月20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我院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


根据文学院学科建设需要,经学校批准,文学院面向海内外招聘2018年教学科研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高层次人才引进

具有国家级人才称号,在业界享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教授职称、年龄不超过50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引进或常规补充教师

(1)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原则上应具有海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知名科研院所博士学习经历,或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

(2)原则上应届博士年龄不超过32周岁;具有副高级职务或相当水平的博士,不超过40周岁;具有正高级职务或相当水平的博士,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较强的国际交流能力。

(4)胜任本学科主干课程教学工作,学术业绩应超过学校本学科同类人员平均水平,且具有学术发展潜力。


3.外籍专业教师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尊重中华民族的风俗习惯,无法律纠纷、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

(3)在国(境)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具有教学或研究经历,能够运用英语独立讲授至少1门专业课程(不含小语种专业外籍教师);在国(境)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担任副教授及以上职位者优先聘用。

(4)专业背景符合学校的学科设置,符合相应专业的教学需求。

(5)连续在校全职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教学和科研工作任务。


4.师资博士后

(1)具有博士学位,且博士研究生毕业不超过3年。

(2)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符合各流动站对博士后人员招聘岗位的要求。


三、聘岗位及数量



四、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1.填写《陕西师范大学补充教学科研人员审批表》。

2.提供附件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2)代表论文、著作;

(3)获奖证书;

(4)项目批件;

(5)计算机等级证;

(6)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

其中(1)(2)项为必备资料。


相关表格详见文学院官网通知

http://www.lit.snnu.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67&id=923


美编: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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